民国之写文(8)(2/2)
作品:《我靠嘴炮刷副本[快穿]》约法三章不提,最后结果是乐景每天只能进行三小时的写作,由李淑然监督。但不论如何,乐景总算能写文了,真是可喜可贺,可喜可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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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二部作品写什么,乐景考虑了很久,他甚至想过为了赚快钱披马甲写一些如今鸳鸯蝴蝶派文人最爱的言情小说,虽然他们派经常被正统文学派鄙夷(就像后世严肃文学作家看不上畅销书流行作家一样),但是他们写的书都是当之无愧的畅销书,鸳鸯蝴蝶派的扛把子张大大,他写的《金世家》在现代还被翻拍成大热的电视剧了呢。有如此前辈珠玉在前,乐景自然也动了心思,他甚至连大纲都构思好了,怎么说他也是看过《泰坦尼克号》《怦然心动》等经典爱情片的,茨威格简·奥斯丁杜拉斯等名家的作品他也有所涉猎,写个缠绵悱恻荡气回肠的言情小说还是绰绰有余的。>
然而在第二天当他见到房东推荐来的帮佣时,他改变了注意。>
乐景本想只请一个帮佣,房东却带来了一家三口,一对苍老的男女牵着骷髅般的孩子,对他露出了谄媚讨好的笑容。>
该怎么形容他们呢?后世的宠物狗都比他们来的体面些。>
一些破破烂烂长短不一的碎布挂在他们身上——这是放在后世连乞丐都不会穿的衣服,他们的脸粗粝僵硬地宛如砂石雕琢而成的,却还是努力向他挤出讨好哀求的笑容,他们的孩子像畜生一样被他们系着草绳牵在后面,眼神呆滞木讷,就像集中营里的小萝卜头一样头大身子小,一层薄薄的人皮在他骨头上披着。>
从他们身上,乐景看到了民国。>
不是上海滩的十里洋场歌舞升平,不是北平的大师云集谈古论今,不是革命党人振臂一呼铁与火的浪漫。>
民国就在他的眼前。>
房东的话清晰的在他耳边响起:“这家人是逃荒过来的,为人最是老实能干不过了,只是前不久当家的病了,把闺女都给卖了才填上药钱……您看,他们这也是实在活不下去了,您就行行好,要了他们吧,只要管饭就行……”>
乐景闭了闭眼睛。>
是了。他想起来了。>
这才是民国,由无数三毛、大烟鬼和妓.女,几万万如同猪狗的贫民百姓,平均寿命只有三十几岁的苦力,几百万颠沛流离乃至易子而食的逃荒大军组成的国家。>
这里是民国,是人间地狱。>
李淑然最是心善,见此连忙央求乐景把他们留下,乐景自然是同意了,只是心头却有些怅然若失。他救得了这三人,可是他救不了整个国家的穷人。>
乐景并不是感情丰富的人,某种时候他甚至可以称得上冷血。可是现在他却有一种冲动,迫切地想为这个国家和民族做些什么。>
他既然已经来到了这个风谲云诡的时代,理应不该随波逐流下去。他想要化笔为剑,说些什么。>
这个国家如今需要的不是风花雪月无关痛痒的故事,她需要刻骨铭心的痛骂和鞭挞,只有这样她才能知耻而后进,才能有从泥潭里爬出来的动力。>
乐景想,他已经知道他的第二个故事要写什么了。他转身进屋,在稿纸上提笔写下了题目——《狗眼看人低》。>
“我是一只宠物狗,来自百年后的华夏。”他提笔写下了文章的第一段:“我不知道我为何会来到这个贫穷又落后的时代,但是一条狗在哪里都能活下去的,更别提我还是一只血统高贵,毛色漂亮的纯种狮子狗了……”>
故事内容是一只来自未来的宠物狗眼中的民国的光怪陆离,千人千面,众生百态。>
这会是一个很长很长的故事。>
乐景会花很长时间把它写完。>
不求青史留名,只求畅所欲言,无愧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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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你们久等了!这几天一直在忙毕设的事情,虽然现在还没弄完,但是比之前轻松了一些,从今天开始恢复更新!还是老时间,每天零点左右更新,这几天我争取多写点儿,谢谢你们一直以来的支持和等待,爱你们么么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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