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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六章、剑起风云(1/2)

作者:风过无痕
真正杀人的剑法一招就已经足够。

陈风的剑法是杀人的剑法,他可以杀了朱猛,但没有杀朱猛。

对于他来说朱猛就等同于一个宝藏,蕴含了无穷无尽财富的宝藏。

事实上对于任何人来说朱猛都是个宝藏。

江湖上下不知道雄狮堂和大镖局势同水火关系的人已然不多了,两人的关系自雄狮堂和大镖局建立以后就存在了。前者是强盗后者是镖客,强盗和镖客之间似乎也只有势同水火了。

唯一有一点不同。

长安是大镖局的地盘,而雄狮堂的地盘不在长安而在洛阳。

因此无论任何人得到雄狮堂朱猛,并且将他交给大镖局,那都会得到一笔非常可观甚至巨额的财富。

倘若有朱猛的脑袋要挟雄狮堂,那得到的财富绝对会更多,甚至可能在雄狮堂或大镖局得到权力,极大的权力。

只不过其他人是没有机会得到雄狮堂堂主朱猛这个人了,现在朱猛已经落在了陈风的时候。

胡金袖是明白的,只要陈风想要的东西,那无论任何人都休想抢走的,即便是他想要拿到陈风手中的东西也要费一些时间。

现在她确信绝对没有任何人可以拿走朱猛了。

陈风一个人自然不可能做到万无一失,倘若再加上胡金袖,那自然就可以称得上无懈可击了。

她已经下定决心无论任何人想要带走朱猛,都要问一问她的暗器和轻功以及武功答不答应。

胡金袖笑得很高兴,她也笑得愉快极了,高兴极了。

陈风面上是没有多少情绪的,不过他的脸上也已经带上淡淡的笑意,他知道胡金袖笑容的意思,如今他似乎已经招惹了大麻烦了,非常大的麻烦。

无论什么人拿下朱猛,即便是大镖局的卓东来、司马超群拿下朱猛都是非常麻烦的事。

陈风只要朱猛,并没有管钉鞋。

因此钉鞋走了,骑着朱猛那匹高头大马走了。

只有两匹马,陈风一匹,胡金袖一匹。

陈风没有让马,也没有让胡大小姐让马,因此一条拳头般粗壮的绳子已经绑住了朱猛的腰,那口四尺九寸的大砍刀自然也落在了胡金袖胡大小姐的手。

两人托着朱猛,大摇大摆的走进了长安城。

他们的速度并不快,至少钉鞋骑马的速度比他们快。

钉鞋知道要找人救朱猛,现在长安城中可以找得人已然不多了。

朱猛和司马超群一样都是从泥泞阡陌之中崛起的人,十九年前,朱猛不过是个农夫,不过区区三年时间朱猛就已经创立了雄狮堂,自此以后他百战百胜,兼并了四周的绿林势力,最终成功在洛阳的铜锣巷开辟的雄狮堂。

雄狮朱猛也随之名震天下。

过去也有人如此侮辱过朱猛,那些人全部都已经被朱猛手中的那口大砍刀砍死了。其中一家十三口就死在那口大砍刀之下,如今朱猛又一次遭到了侮辱,而且比那一次更严重的侮辱。

陈风口头上是绝对没有侮辱朱猛的,他甚至懒得多对朱猛说一句话,可他的行动上却表示了对朱猛的蔑视。至于动作上甚至已经用剑斩断了朱猛的左手拇指。

而后在如同流犯一般托着朱猛走进了长安城,绝对没有给朱猛一丝一毫的礼遇。

无论任何人瞧见此时此刻的朱猛都已经明白朱猛只不过是陈风的手下败将而已。

朱猛的眼睛已经在充血,他的眼神仿佛化作了枪,一口血色的长枪,这一枪仿佛已经将陈风刺穿了,只可惜他的眼神并没有杀人之力,即便可以杀人,也杀不了的陈风或者胡金袖。

马儿没有飞鸟快。

飞鸟之中最快的算得上鹰隼吧。

长安有九只飞鹰,其中有三只是大镖局驯养的。

卓东来喜欢飞鹰。

飞鹰可以飞得很快,自由自在,司马超群也喜欢,有时候司马超群也希望可以自由自在的,不过他是大镖局的大镖局,自然不可能自由自在。

卓东来喜欢飞鹰只有一种原因,飞鹰可以比鸽子传递更多的消息,消息已经传来了,绝对准确的消息。

飞鹰是直接落在大厅中的,卓东来、司马超群以及吴婉还有两个孩子正准备用午膳,他们正在愉快的聊天。

此时无论时卓东来、司马超群还是吴婉,他们之间的气氛比起过去明显好了许多,特别是吴婉并没有对卓东来冷言冷语,而是说不出的亲近与尊重,如同在面对自己的哥哥或弟弟一样。

而这时候飞鹰已经打断了着融洽和谐的气氛。

飞鹰落在了司马超群的肩膀上,信件自然也绑在鹰隼大腿上的竹筒里。

司马超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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