粗稿(2/11)
作品:《九墟共主》告辞:“抹完早点睡,有事只管来酒肆,反正我不一定在。”>
他瞪了他一眼,没的一哂。>
冯无病笑笑,纵身一跳,又照着原路飞了出去。>
谩说冯大掌柜送来的伤药还真有些奇效,才抹三日,便血止腐消,眼见鲜红的新肉悄悄疯长,伤势已无大碍,父亲却将剩余的半瓶收捡起来了,不肯再给他用。>
大约是未雨筹谋,想为他下次重伤留着。>
但这种重伤的情景,他已经不想再有下次了。>
调息这几日,是少有清闲自在,这片城池的安定与否,他即便想过问,也力不从心。>
将近康复时,才听说绿珠的案子早就了结,由于不知凶手(那名双剑剑客)的姓名,李书办便以无名氏上报疏议司,是司寇大人亲自批核。他只用一日便逮凶归案,也得到司寇大人的赞许,府尹大人自然不会再为难他。>
半月后,他伤愈复职,又重要拿起了睚眦刀。>
是夜,尹大人在家设宴亲自款待他与一众属下,大家畅饮饱腹一番,笑闹中散去,并无拘束感。>
席间倒是有件事令他颇为在意。>
就是那块白净无暇的玉环,居然还挂在府尹大人的腰上,按理那该是物证,早已被封,除非府尹大人亲自检验过,发现那件东西,拿了回来,又或是两者根本是不同的物件,是他混淆弄错,才闹了笑话。>
但不论是哪种情形,玉佩就挂在那儿,挂在光风霁月的府尹大人身上,这便已经足够,至于那一夜,他甘当小人的事,就让它成为一个永远的秘密吧。>
走在回家路上,醉意已不轻,颠颠倒倒之际,脚底突然一硌,以为是石头,却觉得比石头软,好奇地埋首一看,竟然是三两银绽,并且断断续续地洒成一条线,一径通向某个阴冷黑暗的小巷。>
面对如此蹊跷的指导,他倒也不慌不忙。因为他知道那是谁。>
于是,弯下腰身拾起银子,边走边捡,直到拐进小巷,迎面却突然冲出一道杀气,他下意识的拿刀一档,顺着对方的招数拆了几回,几招作罢,大喝一声:“休再胡闹。”>
此即,小甲的冷笑声从潮湿逼仄的暗处传来,带着几分訾意:“我真傻,成日介围着你转,却没看出你原是使剑的好手。”>
他按着睚眦刀,心虚地否认道:“胡说什么呢,没看到我手里的刀吗?”>
“可你方才拾银子时,用得分明是左手!”>
“我右肩有伤,你忘了?”>
“呸!多亏我后来去义庄查看过尸体,发现其中有一人的剑伤格外不同,是被左手持剑之人所杀,这才想到你身上!”>
他收回睚眦刀,痛悔自己真不饮这么多酒,此刻真头疼不已。>
顿了一顿,无可奈何地驳白道:“天下善使左手者,数不胜数,会剑术的何其之多,怎么人偏偏就是我杀的呢?”>
“因为只有你知道账本的事。我猜,其实你早就查到那个郎中,甚至偷偷潜入过药铺,提前就翻阅过账本,再一个一个将那些黑心的商人通通杀死。”>
“一派胡言,这些根本都是你的揣测,毫无证据,就想胡闹栽赃,忘了我是谁吗?”>
小甲双手环胸,此时已经走到了亮处,脸上却只有残酷冷漠的表情,不但没搭理会他的反驳,还自顾自说道:“你可真会藏,就算是对付那个剑客时,生死一线,仍不肯显露出真正的身手。你就这么害怕被人看穿身份吗?”>
他摇摇头,正色道:“丫头,药可乱吃,话不要乱讲,那些人的死和我没关系。我身系官职,又岂会知法犯法。”>
小甲却是冷冷一笑,缓缓道:“那些男人为商不仁,靠出卖色相,构女子陷入迷途,个个手里都拿捏着人命,行径委实可恨,杀了便杀了,有何不敢认的?真是闹不清你。”>
他叹了口气,仍有些不甘心,颤着声问:“你为何偏偏咬定是我呢?不是还有那个双剑客吗?”>
“不会是她,”小丫头摇头说,“因为当我赶到那时,那女人同样刚到。她一见到我,便向我质问,郎中是否为我杀的。我说不是,她却不信,气急败坏地与我交手起来,如果是凶手的话,怎会如此?”>
“这么说,她和那些人是一伙的……”他抚眉陷入沉思,半晌,突然粲然一笑,又问道:“对了,那天明明是郎中先死,你们后到,而我最后。我未至而人已死,这不是最好的证明吗?”>
岂料小甲摆了摆,却是毫不在意地说道:“先杀了人,再装模作样地折回来,不就行了?你当时独身一人,只要身手够快的话,想办到亦并非难事。”>
“这……”童玉宸顿时傻眼。>
小甲眄了他一眼,继续接道:“一定是你在杀人的时候,听到身后传来脚步声,便从窗户逃了出去。当你发现我和剑客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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