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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规则(1/2)

作者:听书航海
经过大家的集体努力,总算是将犯罪成员1号销赃过程的录像给全部清理了出来。一如第五正之前所预料的那样,项链和耳环是一起出售的,其他价值较高的东西都是分开出售的,一共涉及四家店铺。

鸿祺典当行、宏鑫寄卖行、阳生寄卖行和泰阳寄卖行。

在典当、寄卖行业之中规定,若是不能拿出物品的购买凭证,那么就必须要出示自己的身份证,并且手写一份证明材料。

基本上没有任何的意外,在四家店铺之中留存的身份证号码都是假的,至于手写的证明材料,笔记鉴定也是左手写就的。

这些东西除了能够证明当铺和寄售行的老板是“善意取得”这些物品以外,根本就没有任何的用处。

“这些当铺的老板,可真是够滑头的呀,连个身份证都不具体核实一下,完全就是在走过场。”

李文兴接过技术科反馈回来的信息,非常恼火的抱怨了一句。

“规则是死的,想钻空子有的是办法。有身份证明,那么必然就会有人帮助制造假证明。

正是因为那帮犯罪分子觉得自己善于钻空子,善于通过这些空子去逃避法律的打击,才会前仆后继的去犯法。

只要那些当铺的老板在收东西的时候让那人摘下一次口罩,又或者稍微认真核实一下登记身份信息,这个敢于销赃的犯罪分子,咱们就能够将其给逮住了。”

不能顺着这条线索逮着犯罪分子,曾雅言此时也感到十分的气恼,不由得跟着抱怨了一句。

“一如你所说的,规则是死的,想钻空子有的是办法,就算那帮当铺的老板有这方面的要求,那名犯罪成员也会予以克服的。

例如说,他谎称自己感冒了,又或者是患了严重的过敏性鼻炎,不能摘口罩,身为一个素来以和气生财著称的当铺老板,又怎们可能会继续强求呢?

至于对于身份证件的核实,如果老板有类似要求的话,这名犯罪分子也可以以谎称是拿错了过期身份证,找个借口就直接离开了。

甚至不用假身份证,直接随便打印一张假的收款凭据,不一样能够将其给敷衍过去吗?

可以说,只要当铺的老板不和钱过不去,那么想要销赃的人是绝对会找到合适销赃路径的。”

对于身旁两人的抱怨,对此看得更加现实透彻的第五正,便出言提点了一句。

“说得也是。能够有销赃的,就有专门收赃物的,都是吃作奸犯科这碗饭的,确实不可能通过一两条规定就给禁绝的。

说到底,还是人性中的贪婪在其中作祟。”

见惯小偷小摸,对于人性也有一些初步感悟的李文兴,对此表示了赞同。

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随着警察抓捕手段的不断升级,犯罪分子的犯罪手段其实也在不断的更新换代,确实是让人头疼。

相较于这些细枝末节的东西,第五正更加关心的还是这四家店铺的分布情况,其在某种程度上或许能够反应出犯罪成员1号的隐藏地点。

在地图软件上输入四家商铺的名称之后,第五正也有些沉默了,因为这四家店铺分别分布于市东南西北四个方向。

只要那个犯罪成员1号不是个傻子,他是绝对不可能会住在市中心的。

这样的选择,说明了犯罪成员1号确实是在有意挑选店铺的位置,但这种挑选的目的为的就是要避开后续追查的可能性。

似乎谨慎到令人感到窒息的节奏,充分显示出他的反侦察能力堪称一流。

对于这种几乎不会留下任何破绽的行事方式,普通的心理分析,又或者是行为动机分析,其实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了。

不过,就算犯罪成员1号再怎么厉害,他也有一个最为重大的破绽,那就是他会去贩卖赃物!

只要他继续在市贩卖赃物,那么第五正便有这个信心能够将其给抓住!

不过,这种全城铺网的抓捕方式也存在严重的缺陷性,那就是那伙杀人藏尸的犯罪分子必须要在市之内犯下新的案子,那名喜欢倒卖赃物的犯罪成员1号也必须要从受害者身上获得有价值的赃物,然后拿到市的二手店铺之中进行销赃。

也就是说,若是那帮杀人藏尸的犯罪团伙仅在市犯下了两起刑事案件,随后便流窜到本省的其他城市继续犯案,那么在市后续部署的所有抓捕行动都将没有任何意义!

并且只要稍微思考一下,犯罪成员1号贩卖手表赃物的时间段已经过去一个多星期了,在间隔如此长的情况下,你很难笃定他们会在市继续犯下第三起命案。

一时之间,仿佛陷入到穷途末路的第五正,也显得有些焦躁了。

在见识过马玉树的失踪特性之后,像这种人间蒸发式的失踪案例被发现,是一定会存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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