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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遭贼了(2/3)

作者:爱吃宵夜
影响自己的真元与本命剑,如果放入天材地宝,对天材地宝有孕养的功能,甚至天材地宝还会反哺自身的气府。效果奇妙无穷,不同的天材地宝所发生效果还不同,简直就是一个宝藏,在仙门之间流传的天宝录里有详细的记载。

而这些天材地宝都是可遇不可求之物,所以李忆安必须拿到手。

因为李大壮并没有记忆中被拉去强行入伍,所以他怕因为他的出现,未来已经有了些许变动,所以实际上他提前出发了几天。至于为什么不更早去,也是怕变数太多,一动则万变。

十天后...

“骑上我心爱的小毛驴,他从来吃不到萝卜~~~”李忆安哼着小曲骑着小毛驴,离平阳郡已经只有了半天的路程。因为战乱,路上虽然有些难民,但还未遇到过土匪这些劫掠的恶人。他倒是也无所谓,无非就是练练手。

“你一个萝卜看一天,回头也就吃那么点,不累,我可不行啊,驴兄,你主人我这些天吃不好睡不好,难受啊~”李忆安拍了拍驴脑袋。

驴:“欧-啊,欧-啊”

李忆安:“跟你废什么话呢,快点,加速,驾驾~”

终于半天后,李忆安进入了平阳郡的城门,秦国对于人口的流动有非常严格的制度,所有人离开或者进入任何郡县,都需要上报其户籍,用作记录。估计也是为了追逃某些犯事儿的人吧。

李忆安就一个小孩,记录的官兵也没多做询问,在门口做了一个简单的登记,便放行了。

天色已经不早了,赶路一天,李忆安现在只想去找个旅店,好好洗个澡,睡上一觉,补充补充体力。

由于城内除了特殊有要务在身的官方人员,其余人等一律不得骑乘的原因。李忆安正牵着他的毛驴在人群中艰难穿行。虽发生了战乱,但征兵的郡县不包含平阳郡,这里傍晚的人流量还是非常巨大的,毕竟是附近的大郡县。

街上有来来往往吆喝商贩,街边还有耍猴,卖艺的,好不热闹。

李忆安买了两个肉包子,一边吃,一边逛,慢悠悠的找着落脚点。

突然街边耍猴人的猴子被一颗石子击中脑袋,猴子吃痛乱跳。

“谁,谁干的,这是人干的事情么?谁?”耍猴人拉住系着猴子脖子的铁链愤怒的看着四周的人群。谁知手中的猴子突然挠了耍猴人的手,耍猴人手一缩,放开了锁链。此时的猴子拖着铁链在周围围观的人群身上跳来跳去,引的人群一阵骚动,甚至跳到了李忆安的小毛驴身上。

毛驴收到了惊吓也开始四蹄乱串。周围的人群更乱了。本就是人流量有些大的主干道,现在因为这一猴一驴,闹得人群纷纷四散。

而此时一只小手也伸向了正在努力稳住毛驴的李忆安的胸口。

“糟了,遭贼了~”,李忆安毕竟感知远高于常人,立刻一只手缩了回来,捂住胸口,但钱袋已经不在了。李忆安回头只看到一个衣着破烂的短发小孩手里拿着他的钱袋,正在往四散的人群里钻。

李忆安的心中此时就像是有一万头驴奔过一样。

“爹娘啊,孩儿活了几万年,这是最丢人的一次,我好歹也是个聚气境的剑修,那可是足足二十两银子,想当年,我可要进山好几个月才能赚到的辛苦钱”

其实李忆安出门的时候陈玉兰和李大壮想让李忆安多带些钱,但李忆安却以自己有师傅在身边,仙人哪里会缺钱为由,让他们自己留着用,拒绝了他们。而且对于普通人家来说,二十两银子已经是一笔巨款了。

毕竟说了自己有仙门的师傅,自己挖的坑就要填到底,这是原则。

李忆安心理暗骂世风日下,人心不古,手里却不落下,硬生生稳住了他心爱的小毛驴。这几天,可就靠着这头笨驴解闷了。

“要不是我还不能御剑,我现在就,我就...”李忆安,拉了拉他的毛驴。

“欧-啊,欧-啊”

“走啊,驴兄,追钱去”李忆安用了些许力道,毛驴吃痛,四蹄加快。

“还好,还在感知范围内,这边这边。走啊,走啊......”

...

平阳郡是个大郡,里面的街道错综复杂,虽然来过一次,但那是几万年前的事儿了,谁还记得。

好在偷钱的人一直在李忆安的感知范围内,这才终于找到了贼人的落脚点。

这是个破败的宅子,连大门都已经倒在两旁,无人修缮。

里面有十多个十来岁的小孩,衣衫破败,头发乱脏脏的,想必是平阳郡的小乞丐,

他们此时正围坐在一起,吃着热腾的包子和烧鸡,中央是一口烧开的热水。

突然门外传来一阵剧烈的喘息声,众人都把目光转向了大门处。

一个九岁的麻衣少年,身背一把木剑,正举着一头毛驴出现在他们的视野中。

是的,李忆安此刻正举着毛驴越过自己的头顶,毛驴四脚朝天,就这么没面子的被李忆安举着。

此刻的毛驴只能惊恐的“欧-啊,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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