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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凡人(1/3)

作者:美好时代
在吕岩担心杨浩月是否会怯场的时候,这个从海外飞来的男孩果然在化妆间里紧张着,他的手,他的脚,他的身子都在摇摆,他感觉身体不属于自己,他控制不住它们了。

杨浩月的身子一软好像要随时倒下。

在一边练习吉他的李维斯坐在了杨浩月的身边,“你好,我是李维斯,本地人,我是新月二中的一名高三学生,你呢?”

“你好,我叫杨浩月,卢洲的,现在在美利坚麻省上大学,是麻省理工学院的数学系学生。”杨浩月一边说着,一边搓着手,他的手粘湿湿的。

李维斯递给他一杯温暖的白开水,“润润嗓子,我在学校里唱歌之前都喜欢喝一点。但是千万不要喝多,有一次我差点在台上尿裤子。当时难受的直不起腰。”他爆料起自己的糗事毫无羞愧。

“你太厉害了,麻省理工可是美利坚最好的学校。而且数学系是最权威的院系,听说他们一年只招收50人。”李维斯惊讶并且赞叹的说道,快要高考的他最近在学校和家庭里被灌输了许多大学的资料。

“谢谢。”杨浩月接过来,抿了一口。

“h,我妈妈想让我高中以后考到麻省,她曾经带我到麻省玩过。我最喜欢麻省的图书馆,它太漂亮了。”李维斯夸赞道。

“是的,麻省还有最热闹的昆西市场,我最喜欢吃那里的龙虾卷。它旁边还有一个漂亮的教堂,红色的砖墙,圆门大厅,白白的塔尖。每一次吃着龙虾卷,在蓝天之下,坐在草地上,见到公园旁边的教堂,我立刻都会有一个好心情,总觉得那天就是星期日-在忙碌的日子里,那一天比星期日更令人愉快!”杨浩月想起了他上学的地方,他的语气开始变得轻松,整个人也慢慢松弛下来,不再是紧绷的感觉。

“你们学校里听吕岩歌的人多吗?”

“我妈妈告诉我美利坚的人看不起华语音乐,认为他们不接地气,轻飘飘的。”李维斯好奇的问道,诉说着自己从小道消息听来的八卦。其实他从来没有去过美利坚,刚才讲到麻省的图书馆只是从高中课本上的一篇文章里看到过。

不过,对麻省,对美利坚的好奇是真的。李维斯有个梦想,那就是流浪。世界这么大,他要去看一看,做个无忧无虑的人到心里想去的地方去看看。

“嗯,还好。我们学校有不少来自大明的学生和老师,还有一部分虽然住在美利坚很多年但是仍然保持着大明传统的大明人。”

“在美利坚,如果一个大明人丢弃了祖国的文化改变了自己的信仰,他会被明人团体排斥的,更会被美利坚人从心底看不起。”杨浩月给李维斯举了两个了解的例子,告诉他大明人在美利坚文化中的特殊地位。

“其实美利坚对大明的情感很复杂。”杨浩月说的很慢,他在组织脑海中的词语,把他在美利坚这一两年生活里得到的感受说出来。

“美利坚人一方面为他们国家的繁荣的经济实力感到自豪,他们认为自己是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另一方面有些美利坚人面对大明人他们的内心又会有自卑等情绪出现。他们的历史文化你懂得,在大明面前那就是个侏儒。所以呈现在外面给人看,就是美利坚人特张扬,特自信。”

“而且因为大明国帮助美利坚从欧罗巴手里独立的原因。一些美利坚人对大明人还是有好感的。这一点在二百多年前特别明显,听我的老师说,他来自一个在两百年前就移民美利坚的家族。他说,那时候大明人在美利坚拥有许多特权,也很受美利坚白人的欢迎。”

“只是这情况在一百多年前的那场战争之后就有些改变了。你也知道落后就要挨打,这是一位伟人说的。在那之后,大明人在美利坚的一些权益受到侵害,有些大明人因为各自不同的原因就返回了大明。当然现在美利坚的大明人又多了······”

说到自己熟悉的东西,杨浩月格外起劲,与此同时他身上的紧张劲已经看不到多少。

他开始变得自信,变得从容。

“谢谢你,这是我第一次要在这么大的舞台上表演。这也是我第一次追星。”杨浩月笑道。

“应该是我谢你才对,告诉我这么多外面有趣的事。”李维斯开心的说道。

“有时间到大明和美利坚玩,我请客。”杨浩月是个聪明人,话还没说完,他就意识到了身边这个叫做李维斯的人刚才在帮助自己。

“哈哈,不紧张就好。加油,该你了。”李维斯打气道。

······

“加油,你是最棒的,杨浩月!”在后场,一个大男孩握紧拳头在一些人的期盼之下快步小跑上了舞台。

“大家好,我是杨浩月,因为幸运我得以在此唱歌,因为幸运我得以见到我的偶像。”

“一首《英雄泪》送给大家,愿人人是英雄,愿英雄永远不流泪。”杨浩月快速的说出自己的表演节目之后,直接开始唱歌。他还是怕自己在台上呆的时间越久,出现错误的机会越多。

“云里去,风里来,带着一身的尘埃。”,干净的声音从麦克风里传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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